请教各位这样算不算违反劳动法?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6 20:50:26
我妹妹在昂立教育学校任职。今年3月份去的,签了一年的合同,合同上写明如果个人违约扣一个月工资,但没有说明单位违约会怎么样。现在家里人给妹妹在家乡活动了一个进入公立学校的名额。他们学校是每月的15号发放上月工资,在8月初妹妹给当地学校负责人正式提出辞职要求,15日也就是今天学校给发的工资从原来的2085元里扣掉了1085元,说是等离开时再说。这个应是上月的工资,8月的工资原本就被学校压着呢。妹妹觉得做为一名老师应该对学生对学校负责任,师德是为人师表最重要的东西,非要坚持到所带班级学生结课才离开。可学校这样的做法,实在是令人心寒!!!请问各位,昂立学校这样的做法算不算是违反劳动法呢?
谢谢,对我很有帮助。妹妹是8月初提出的辞职,也将《辞职信》的电子版发至学校校长邮箱(校长要求),提出的离职时间是9月底。但学校还是扣了7月工资中的1085元。目前说是只会扣掉9月半个月的工资,还不知道到时是什么情况。到时有问题还得麻烦您多多指教!

学校这样做是不合法的,你妹妹付出了劳动就应该得到应得的报酬.
学校没有正当的理由,不可以扣押你妹妹的工资,你妹妹也没有违约.
请你们到劳动者协会或者去劳动者仲裁机构去反映一下,去当地的教育局反映一下也可以.

唉,你妹妹是好老师,我也不知道这样算不算违法,只能精神上支持你了,道义上讲这个学校太差了

到当地的劳动部门去投诉他们的作为。象这种压工资的做法,本来就侵犯了个人的劳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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