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二手房,房钱一次付清后,原房主不将其房中物品搬出,怎么办.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5 06:02:35
我买了个二手房,房款已经付清.但由于我所在当地土地局方面的原因,房屋尚未过户,但以做过公正,证明房款付清后该房产属于我.今早我去收房子,人家说他们的东西还得等一个月才能搬完.我要急着收拾房子重新装修做结婚用.
请问有没有懂法律的,我能不能用强制手段处理前房主留下的东西.
在线等.
我有认识的律师.我想顺便问下律师函是不是可以随便发.

不行。
理由:
1/不知双方有没有约定交房日期,如果有,且已过交房日期而未腾空房子,你可以以侵权之诉来维护权益,一般情况下你不能把人家的东西强制搬出去。如果东西无人看管,那么你可以找个地方把东西搬出来,这是无因管理。但佻说的情况,应当不是这种。
2、公证证明房款付清后房产归你,没有法律效力。因为房产实行登记主义,以登记为准 。权属登记后,才发生物权变动,否则,你们的合同只是一个债权合同,你可以提起合同之诉。
你的救济方法:
可以威胁提出违约之诉,但前提是合同中约定了交房期限且已过期限。不然,只有好商量或用黑社会方式了。

具体问题可以直接起诉对方过户,以及腾空房屋.可以请律师介入帮助.先发一个律师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