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未登记离婚应返对方彩礼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4 16:12:29
我的一个同室结婚了未登记,共同生活在一起一段时间.对方提起诉要求返还所有彩礼,应该给对方吗?
我的同室与男方分开的主要原因是男方在结婚以前有病,这种病很难完全治愈好.而结婚后男方一直没有和我的同室说.还是我的同室在一次偶然的机会发现男方的病历的.我的同室问男方病情如何?男方还在用各种理由欺骗我的同室.两人分开一段时间后,男方要求我的同室返还结婚以前给我同室的所有采礼.出现这种情况我的同室应该怎样处里?请各位律师帮忙说一说自己的意见.

事实上 我国法律不提倡彩礼一说
不过 对于民间 彩礼还是很盛行的
但是 像这样起诉要求返还的话
应该是没有胜算的

依你所说的情况,是可以返还的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什么病啊...应该对返还彩礼没什么影响

离婚了当然不返咯
凭什么便宜他?

再说本来就是他说过错方.别还了,虽然没登记,但是中国的风俗大部分是办了酒就是结婚了,反正说起来是结过婚了,婚都结了当然不还咯.别还

男方家说不过去的
对了,娘家人态度强硬点,不然男方以为你们娘家没人呢,不要太好说话,恶人就让小舅子大舅子来做吧.态度强硬点

依司法解释未进行婚姻登记的一方可以要求对方返还彩礼,法院会支持的.

有这样的风俗的!!
虽然我觉得这风俗比较烂!!!
但我认为如果真是那样的话,还是按照风俗办事好一点,
尽管法律上是没有规定要还礼的.
我老家那边的风俗就是这样,人人都这样,你不还的话,很难站住脚说话,搞不好还给人说一堆难听的话.

没有什么应该不应该的,法律上没这一条。全在双方协商,主要还是看你们的目的和品德了。祝你好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