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方拿过一 定的彩礼钱,要离婚需要支付赔偿金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8 08:28:52
我姐是与别人相亲结婚但没有领结婚证,后来因为感情出现问题想要离婚,但对方拿过一 定的彩礼钱,要离婚需要支付赔偿金吗,想请问相关法律规定,谢谢
她门举行过婚礼,彩礼钱都买给对方买了东西,他们同居过一个月,还要赔偿吗

可以返还彩礼,赔偿恐怕没有法律依据,参见《婚姻法解释二》
第十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没结婚没有登记,哪来什么法律保护你。不过一般彩礼钱是要退回的,还有根本没登记过,离什么婚。最多算是同居。
中国是法制的社会,不是说按照习俗摆酒席就算结婚了,没有登记过就不算结婚,不然要法律干吗。

只要你有证据证明对方确实收过彩礼,就能通过法律途径要回来

应该退,根据婚姻法的司法解释,登记了但未同居都在退的范围,何况你姐姐还未登记。

看你的本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