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经办理离婚手续了,但签定好的协议书上的财产分割很不公平,应该怎么办啊?急急急!!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26 02:15:44
女方对男方的父母很不好,甚至是恶劣,男方因为忍受不了女方,想马上离婚,于是签定了一分很不公平的离婚协议书,答应给女方20万,于是才能顺利办理离婚,否则女方死活不离.可是女方结婚以来一直都没有工作,没向家里交过一分钱,再说男方所有的财产加起来也根本就没有20万给她,要给她就要借好多债呢,而且协议书上说儿子的抚养费全部由男方承担.有什么办法可以解决这个不公平的协议吗?多谢大家帮忙了!
备注:已经离婚半年了
结婚后第3年,男方贷款买了一处商品房,首付12万和以后的还贷都是男方自己付的(现在贷款还没还完).女方没有付过一分钱,女方是以这个房子为要挟要男方支付了20万,这合理吗?对男方太不公平了,该怎么办??
请问结婚期间的债务是不是也要男女双方共同承担?
请问这个官司打赢的几率是多少呢?

你们可以协商解决离婚及财产分割问题,如果协商不成,只能通过法院起诉离婚,象你这种情况最好请律师代理。

像你这样的协议 明显违反合同的最基本原则公平自愿原则 你可以像法院申请撤销该协议 让它丧失效力

同时你们基本上感情已经破裂了 可以去法院申请判决离婚 而且在离婚的时候夫妻的共同财产是要进行分割的 房子是属于共同财产的范围 并且孩子的抚养问题也不是你老婆说了算的 一般是要根据具体的情况来判决孩子跟谁生活 并且每月都要出抚养费的 具体的数额也是要根据当地情况和你的具体情况来考虑的 所以不要担心 法院会给你公正的解决的

有什么疑问的话 可以补充问题

补充:明显违反合同的最基本原则公平自愿原则 你可以像法院申请撤销该协议 让它丧失效力 你就不需要再履行了

再补充:房子是在婚姻存续期间买的 按照婚姻法的规定是属于共同财产的

你们已经解除了婚姻关系,也就是说你们已经在民政部门登记离婚了,该协议已经在民政部门备案,因此对你们双方都具有法律上的约束力。根据婚姻法相关的司法解释,在登记离婚后一年内您可以起诉到法院,要求撤销协议,但是如果法院审查下来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会驳回您的诉讼请求。

婚姻存续期间的夫妻共同债务由双方共同承担,可以被认定为个人的债务由个人承担。

请求法院宣告该协议无效

已经办理离婚手续了,但签定好的协议书上的财产分割很不公平,应该怎么办啊?急急急!! 在法院已经签定了离婚协议但一方反悔了可另一方坚决要离单方可以拿离婚协议办理离婚证吗? 如果已签定离婚协议书,但在去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前一方反悔,该离婚协议是否生效? 怎样办理这样的离婚离婚手续? 两年了,还没办好离婚手续,请问韩国的离婚手续如何办理? 这个星期准备办理离婚手续了。 离婚,我和他的户口现在已经迁到了北京,原籍是外地,可否在京办理离婚手续? 我离婚后将离婚证丢了,但户口本上是已婚,请问这种情况可以办理结婚手续吗? 办理离婚手续的户口问题 这样的婚姻,怎样办理离婚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