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人欠款如何收回?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4 12:02:44
我的母亲1993年借了3万元给别人(有借条),一直到现在也没有收回任何本息,主要是因为借款人没有偿还能力,而且态度恶劣,现在我家买房急需用钱,该怎样追回这笔欠款?能否通过法律途径追讨?具体程序是怎样的?

私人之间的欠款收回有三种方式:
第一,直接与超市管理者进行协商,争取对方直接还款;
第二,可以找中间人进行协调,达成还款协议,尽快还款。
第三,上述途径还是拒绝还款,债权人可以收集证据,然后去法院起诉,要求依法判决债务人履行还款义务。

  你好,对于你们的状况我很理解,但是首先对于借款的事情,有两种条件,
  1、可能追回,但是条件是93年借款的诉讼时效至95,诉讼时效是指民事权利受到侵害的权利人在法定的时效期间内不行使权利,当时效期间届满时,即丧失了请求人民法院依诉讼程序强制义务人履行义务权利的制度。在法律规定的诉讼时效期间内,权利人提出请求的,人民法院就强制义务人履行所承担的义务。而在法定的诉讼时效期间届满之后,权利人行使请求权的,人民法院就不再予以保护。可见,诉讼时效是权利人行使请求权,获取人民法院保护其民事权利的法定时间界限。它包含两层意思,一是权利人在此时间内享有依诉讼程序请求人民法院予以保护的权利;二是这一权利在此时间内连续不行使即归于消灭。也就是说诉讼时效过了之后,你们上法院起诉的话就只有起诉的权利,但是没有胜诉的权利,但是如果对方能承认 从95年至2007年这段时间你每隔两年都向他要过钱,这样的话你就可以上法院起诉了,这种证据的取得可以用录音笔,或者电话录音,或者让他重新给你写一个欠条,起诉的程序1、收集证据,写起诉状,到当地直属地法院立案,2、收集证据,劝你请一个代理人也就500块钱左右,写代理意见,3开庭,到时候法官会督促你,4等判决,在判决规定的期限对方没有给付的话,申请法院执行
  应当涉及的问题和可能涉及的问题,建议找一个代理人
  不用是律师,法律工作者即可
  不明白咨询qq342020031

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追讨。你可以到人民法院起诉,起诉时要写好起诉状,交纳一定数量的起诉费,法院受理后,会通知你什么时候调节或开庭审理。但是,鉴于被告没有偿还能力,讨回全部欠款的可能性不大,如果他家里有其他财产,还是有希望的。

可以起诉追讨。不过时间太长了,有可能遇到诉讼时效过期问题。建议尽早到律师事务所研究解决。

去法院,咨询律师,然后打官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