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栋楼房之间的距离到底规定是什么样的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09 18:11:16
两栋楼房之间的距离到底规定是什么样的,我买的房子一共18层,层高2.9m,年底就要交房了,前几天去看发现对面另一个开发商又在修一栋26层的高楼,这是不是违法的?成都市政×府是不是应该为这种低级失误负责?

楼房之间的距离应该是多少?

两侧的距离要满足防火的要求,前面和后面要满足日照的距离。日照的距离都大于防火距离。

不同城市的日照距离不同,因在地球的纬度不同,太阳的高度角不同,北方的日照间距大,南方的日照间距要求小些。

比如大连房屋日照间距为1.8倍的房高,而上海的日照间距为1.0倍的房高。

一般高层与高层建筑的防火距离是13米,高层与低层的防火距离9米,低层与低层的防火距离是6米。

住宅有日照距离的要求,办公和商业等建筑没有日照距离的要求,只有防火距离的要求。
对学校,医院等楼房的间距还有特殊规定。

按照国家规定(设计规范)以冬至日照时间不低于1小时(房子最底层窗户)为标准。间距是用建筑物室外坪至房屋檐口的高度/tan(a) a-各地在冬至日正午时的太阳高度角。也可以用:楼高:楼间距=1:1.2比值计算。
其他相关:房的采光状况是每个业主都十分关心的问题,当有新建的建筑在自己住房周围出现时,大家都会考虑到自己的采光是否受到侵犯。根据《民法通则》第八十三条规定,“不动产的相邻各方,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精神,正确处理截水、排水、通行、通风、采光等方面的相邻关系,给相邻方造成妨碍或者损失的,应当停止侵害,排除障碍,赔偿损失。”这条规定给采光权受到侵犯的业主获得赔偿提供了基本法律依据。但是,是否真的侵犯采光权,还要结合具体的实际情况来分析。
首先,采光权是一种有条件、有范围的权利,它不是通过专业人员进行测量就能准确确定的。由于我国土地资源紧缺,城市房屋居住密集,现在的住宅都会有不同程度的遮挡阳光现象,不能因为有遮光就认为自己的采光权受到侵犯。况且由于地理位置的不同,南方和北方的日照条件和生活习惯都存在较大的差异。在如何处理建筑采光问题上,依据《民法通则》的基本法律原则,只能是通过各个地方根据自身的特点,制定相应的地方法规来进行规定。
比如,北京市现在依据的地方法规主要是1994年经人民政府批准修订的《北京市生活居住建筑间距暂行规定》,该法规条文是以建筑间距系数和最小距离作为核定建筑间距是否合法的标准。从现实情况来看,一般业主容易接受同一时期建设完成的居住区中的建筑间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