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国家规定的70年土地使用年限和房子50年使用年限差20年呢.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0 06:09:49
为什么国家规定的70年土地使用年限和房子50年使用年限差20年呢,是不是这就等于我们住了50年的房子坏了,国家就不管了,因为已经达到国家规范要求了,剩下的这20年我们就等于要我们自己再掏钱在原有土地剩下的20年土地使用年限上再盖房子了是吗?各位大哥帮帮忙!!!!

这是两个不同的概念.土地使用权70年,这是我国允许出让土地使用权的最高年限.70年后房子没坏,国家规划也没什么调整非拆你房不可,些时只要补交地价即可.
房屋50年,这是一个设计规范,即设计时是按50年使用寿命来考虑的,这是国家规定的最低寿命.也是施工企业和设计院承担责任的期限,过了这一期限,施工企业就不要保修了(仅主体部分),设计院也不要承担任何责任了(因现在施工和设计单位责任是终身制的,所谓终身就是这个设计寿命50年).但50年是否房子就不能用了,谁也不知道,也可能还能用50年,也可能不行了.如果不行了,这时土地还是你的,那只有联合起来建房了,但这时只是建安成本问题.
50年后的事,谁也说不清,说不定不到50年,别人就要拆你的房,你就成了拆迁户呢.先还是不想这多的好.

住宅房使用年限应该也是70年,只是设计的使用年限是50年。是应为使用材料的因素,50年之后仍然可以使用,只是不在对房子的结构负责。
就像楼上所说,50年后的事情,谁知道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