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中国的刑罚问题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0 17:33:48
一个困扰我很久的问题,在中国究竟什么标准才会判罚死刑呢?经常看新闻说,某某起杀人案情节有多恶劣,但是凶手最多也就坐个十几二十年牢,出来后又是一条好汉.为什么不实行古代那种杀人偿命的制度?个人觉得才能起震慑作用,不然如果都只是坐牢的话,犯罪率哪会下降呢?恕小弟对法律比较无知,高手解释一下吧.

罪行极其严重才会判处死刑。目前我国能够判处死刑的,大概有故意杀人、绑架、贪污受贿,只有绑架罪时只要被绑架的人死亡,绑架的人就要判死刑,别的罪只要不是十分严重必须要判死刑立即执行,都可以判死刑缓期两年执行。两年内如果没有故意犯罪的行为,应当减为无期,所以事实上判成死刑立即执行得很少。

这也是法律保障人权的一个方面。更何况很多外国都是没有死刑这个刑种的。

从人类文明的进程来看,废除死刑是历史的必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