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计算机病毒的法律问题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07 06:38:37
如果我编写了病毒并出售,而我不参与传播,算不算犯法?
如果我只编写病毒并将源码公布到博客上但不牟利,算不算犯法?
如果以上都算犯法的话,是不是病毒技术就不能研究了?

准确解释!相关法条:第二百八十六条违反国家规定,对计算机信息系统功
能进行删除、修改、增加、干扰,造成计算机信息系统不
能正常运行,后果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违反国家规定,对计算机信息系统中存储、处理或者
传输的数据和应用程序进行删除、修改、增加的操作,后
果严重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故意制作、传播计算机病毒等破坏性程序,影响计算
机系统正常运行,后果严重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你自己看看!

刑法分则规定,故意制作、传播计算机病毒等破坏性程序,影响计算机系统正常运行,后果严重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而出售、公布均属传播行为,需要承担刑事责任。你所说的违法问题,如果情节轻微,使不够称犯罪的。

你编病毒的 目的何在?病毒会对计算机用户造成很大伤害,所以从 法律来说是 犯法的,就好比你自己研制毒品但 不出售,研制炸药也 不 出售但 这些属于危险物品慧 对公共群众和 社会 秩序造 成混乱,除非你 不让警察知道你 编写病毒否则和 熊猫烧香制造者一样受法律制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