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订了劳务合同应如何缴纳个人所得税?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4/29 20:40:06
这个假期我和新东方签订了短期的劳务合同。听我们的主管和公司老员工说,签订了这个合同缴纳个人所得税的方法是这样的:每月工资超过800元的,多出来的部分,应缴纳20%的个人所得税。也就是说,假如我这个月工资1000元,那我必须缴纳40元的个税。这个计算方法合法吗?是不是太高了?

操作是对的:
1、不到4000元的,扣除费用800元:
应纳税所得=收入-800元
2、收入超过4000元的,扣除20%的费用:
应纳税所得=收入*(1-20%)
3、应纳税款可以用速算公式计算:
应纳税款=应纳税所得*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收入不超过20000元的,税率20%,速算扣除数为0;
收入超过20000元至50000元的部分,税率30%,速算扣除数为2000元;
收入超过50000元的部分,税率40%,速算扣除数为7000元;

1、一般分为个人缴纳和代为代扣代缴。
2、签订了劳动合同,不代表单位会代替你缴纳,所以要问清楚单位是否代扣代缴。
3、如果单位不代扣代缴,可以自己到税务部门缴纳。

工资个税的计算公式为:应纳税额=(工资薪金所得 -“五险一金”-扣除数)×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个税免征额是3500,使用超额累进税率的计算方法如下:
缴税=全月应纳税所得额*税率-速算扣除数
实发工资=应发工资-四金-缴税。
全月应纳税所得额=(应发工资-四金)-3500
扣除标准:个税按3500元/月的起征标准算
如果某人的工资收入为5000元,他应纳个人所得税为:(5000—3500)×3%—0=45(元)。

现在是1600了,税率也不一样,是超额累进税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