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友最后我才知道他是已婚男人我身体有很大的伤害我能向他提出道德补偿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4/29 23:17:19
我是一个不幸的女人,今年23岁,前几年遇到一个男人他说已经离婚,后来知道他有老婆,被他用言巧语骗了后,一切已晚,他今年四十几了,那时说只有三十五岁,怀孕到医院看病他不愿意管我,他才露面说只给2500元,而且要我立字据给他,要求写今收到他最后一笔款2500元,今后不以任何理由借口打扰他本人及亲朋,以此为据,否则承担一切后果。我没办法无奈下只好写了,可是现在身体很不好。无法正常工作,我在打电话他,他确反而来说要告我敲诈,难到这是我的错吗,我也没有用极端的手法去打他或伤害他啊,他去告我能立案吗?我构成敲诈吗?
现在如果他去告我,字据但也够不成刑法,我已经去咨询过法律顾问,而且我也采纳相应证据,相片和同居证明还有手机话费清单。那我有够成敲诈,在说他也是有地位的人,开庭审判难到不满成风雨吗?

既然立了字据就会产生法律效应的,他有可能告你,而且你必输。

怪就怪你自己,下回擦亮眼睛吧。

不知道法官会不会讲“情”字,但我觉得你有必要讨个公道,虽然对你的名声也会造成影响。所以我不建议打官司。

建议你以情感化他,毕竟你们有过一段,当面见他,身体如何不好,以及不能正常工作当面让他知道,这是第一步,如果他依然不知悔改,那么你再准备相关证据,然后告诉他如果不作出赔偿,那么就告他(但前提是有好的律师可以帮到你)。结果很可能他为了地位名声会给你补偿,但切记不可贪,拿回你应得的补偿就可以了。{女人在对待不同男人的时候要采取不同的方法,该狠的时候就要狠,必要的时候也可以告诉他你会让他老婆知道关于你们的事,这是威胁他}。

最后有句话,你要保护好自己。

心可无杂念,你TMD究竟懂不懂法律啊?这样的字句会有法律效力?

首先,未婚同居是不受法律保护的,你所受的伤害基本上不能通过法律取得赔偿,毕竟双方自愿的性行为法律是管不了的,除非你未满14周岁。如果你要求对方给予什么补偿费,法院不会支持的,恋爱期间的费用支出法院也不会理会。

其次,从法律层面上那张字句什么意思都没有,不具任何法律效力,不是借据也不构成什么有法律效力的协议。

至于说,重婚这一步棋,在现行法律和现实情况看来,也很难举证得了。

所以,你所承受的结果难听点是咎由自取,不过也很实际。

未婚同居,最容易受伤害的还是女孩子 。

你告他欺骗
未婚同居,最容易受伤害的还是女孩子 。

这人怎搞这无耻啊!真不知道现在的男的还有几个能信

应该你告他,告他欺骗,诈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