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权分立的问题~急啊!!!~~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4/27 23:26:20
三权分立是基于什么思想理论?三权分立的作用是什么啊?
是孟德斯鸿的啊~~~要简练~~~谢谢各位了~~~

18世纪,法国启蒙思想家孟德斯鸠继承发展了前人的学说,明确地提出了立法权,司法权和行政权三权分立的原则—即三权分立学说。他认为三者之间以权力的“制约和平衡”为思想核心,互相独立,互相监督。美国1783年独立以后,于1787年制定了一部宪法—即1787年宪法。这部宪法根据三权分立学说把美国的国家职权分为立法,司法和行政三个部门,分别由国会,最高法院和总统执掌。

主要的作用就是制衡,不让一个权力机构的权力得不到控制
跟三国演义里三方互相制衡是一个道理

孟德斯鸠进一步发展和完善了洛克的分权学说,主张必须建立三权分立的政体,按照立法、行政、司法三权分立的原则组成国家。
首先,从三权分立的目的看,无论对于该理论的创始人还是运用该理论的国家来讲,三权分立就是为了制约权力,防止权力滥用,防止某一国家机关或者个人的独裁和专制,从而保证国家政治上的稳定
其次,从三权分立的内容看,在英国资产阶级与封建贵族分享政权的事实已成为历史以后,按分权理论建立的资本主义的国家机关,都根据国家权力的表现形式将其分为立法、行政、司法机关,这三种国家机关分别行使不同的国家权力,并使之存在相互制约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