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什么法律可以维护我的权益?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10 01:31:08
我和男友在一起5年了,从高二开始谈恋爱,因为以前年轻不懂事,发生了性关系,2005年意外怀孕,生下一个女儿,但考虑到他要上大学,所以就没有结婚,他妈以拣的孩子的身份抱回家抚养,一个月前他又跟以前的女友在一起,并向我提出分手,因为不想勉强,所以同意他们在一起,但是要求和他结了婚了再离婚,结果他不肯负责任,不知道有没有这方面的法律可以维护我的权益?让这种不负责任的男人受到惩罚?

很遗憾,你说的情况,没有什么法律可以直接保护您。
因为,别说是未婚发生性关系,就算未婚同居,也不是法律的保护范围。
如果因为孩子的原因,双方有抚养权和抚养费的争议,可以到法院起诉。
如果因同居期间的财产问题有争议,也可以到法院起诉。

建议你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判令被告承担自2005年孩子出生以来的抚养费的一半。
不要干结了婚了再离婚的傻事,那样反而使你从法律上的未婚女变成已婚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