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实婚姻婚姻需要撤消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3 00:06:42
我是02年办的结婚证,因为当时还没有到法定年龄,所以在当地找熟人帮我伪造了一个身份,年龄改大了一岁,然后才拿的结婚证.我的户口还是在我自己的家乡,办结婚证的时候我没有拿我的户口证明.这样的结婚证是不是无效?是不是属于事实婚姻?如果是事实婚姻的话需不需要去撤消?

《婚姻法》第六条规定:“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第十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四)未到法定婚龄的。”
因此,你在未达到法定结婚年龄的情况下,采用虚报年龄的方式形成的“婚姻关系”,当时应当属于无效的婚姻关系。
但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八条还规定:当事人依据婚姻法第十条的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申请时,法定的无效婚姻情形已经消失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根据上述规定,你现在已经达到了法定婚龄,你的婚姻无效的法定情形已经消失。 你的婚姻现在有效。

相当于没有结婚。也不属于事实婚姻

属于事实婚姻,但不用彻销。现在我国虽然不承认事实婚姻,但你如不补办结婚证的话,国家不管。

目前,你已经达到法定婚龄,则婚姻是有效的,如果要解除婚姻,应该按离婚办理。

尽管你当时办理结婚登记时提供的材料是伪造的,但结婚证是有效的。你们的婚姻不是事实婚姻,也是法定意义上的婚姻了。不必撤销!

你的婚姻现在有效。
可以起诉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