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种情况可以要求快递公司赔偿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04 09:22:15
通过快递公司邮寄两件快件 内装物品相同 都为同一型号数码相机 但是其中一个件儿在收件人收到时包装内已被掏空,内部填充物也是湿的。另一收件人收到的则是完好的。
第一 收件单上的重量与实到件重量不附
第二 快递公司没有提醒寄件人保价 寄件人也告知是数码相机
第三 寄件人与快递公司的收件员之间的电话被寄件人已录音 快递公司承 认收的件是数码相机
这种情况可能得到赔偿吗?与快递公司协调未果 可能通过法律渠道得到赔偿吗?具体怎么做?
谢谢
收件处已出具了遗失证明 电话录音中快递方承认:是他们要求寄件人把数码相机写成电子配件的 也承认寄的是数码相机
底单也还在
最新情况是说赔一千 可是快递总部说是二千 沈阳的确不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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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问题可以起诉要求赔偿.胜诉问题不大.具体操作最好是当面咨询律师

我是快递公司从业人员,可以赔,但是快递公司一般都会赖,赔偿的路还长啊

胜诉有希望...有证据和单据,当面咨询律师后再定...但考虑诉讼成本和时间

支持你的做法...有科学方法记录和监督快递行业,让不法分子难逃法网...

我也是快递公司的工作人员,遇到这样的情况,您完全可以提出赔偿,但是真的比较麻烦.所以建议您以后还是选一家信誉比较好的快递公司来做,快递费用虽比小快递公司高些,但服务也比较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