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车公用出事故 由谁来赔偿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4 10:54:25
7月20日22点 我因对面洒水车水雾阻碍视线 前车通过水雾之后停车 造成与前车追尾 我及时报警 交警认定我负全责 两车均是交强险
转天我同被撞车主到修车场维修 一周后车修好了 维修费税后共10700 车主还要求赔偿其 折损费 未定
目前我已因这件事情被单位开除
请问 这些钱是应由我出 还是单位出 或是我与单位一同出(同出的话 双方应该各占百分之多少)
转天我同被撞车主到修车场维修 一周后车修好了 维修费税后共10700 车主还要求赔偿其 折损费 未定
目前我已因这件事情被单位开除
请问 这些钱是应由我出 还是单位出 或是我与单位一同出(同出的话 双方应该各占百分之多少)
对外应该单位出。对内单位可以追究过错方的责任,也就是司机或者造成事故的责任方。
公车公用要证明,证明公车当时是公用。并且不是司机的重大失误或者过错造成的损失。
单位是可以追究司机的赔偿责任的。如果你没有过错,你可以向单位说明情况,追究洒水车的责任。其实事故发生以后,就应该让洒水车也承担责任,这样交警也就不会让你负全责了。
应该单位出.
你驾驶车辆是职务行为,事故全部损失均有单位赔偿。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八条规定: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以及工作人员,在执行职务中致人损害的,依照 民法通则 第 一百二十一 条的规定,由该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承担民事责任。上述人员实施与职务无关的行为致人损害的,应当由行为人承担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