动迁安置费是否属于遗产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31 09:12:25
爷爷奶奶在上海有一处房产,如今皆已去世,房产即将拆迁
现行户主为爸爸和叔叔,爷爷去世前留有遗嘱,房产归爸爸叔叔以及一姑姑所有。爷爷在外地亦有两子女(未列入遗嘱继承上海房产),现姑姑常住外地,已有以房产
我想请问,姑姑和其他两个子女是否享有上海房产动迁安置费?还是,仅仅享有该房产的继承权,即该房产的物权所有?

有有效遗嘱的,按遗嘱执行财产继承。因此你姑姑有一部分房产继承权,具体多少看遗嘱规定。
动迁安置款,实质上是房产的价值替代物,当然是遗产性质。所以你姑姑可以取得遗嘱中房产对应的那一部份动迁安置费。
你爷在外地两个子女,按法定继承当然可以继承部分遗产,但因有遗嘱,所以对房产就没有继承权了。

按遗嘱执行财产继承,爷爷在外地亦有两子女不能享有该房产的继承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