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者属于犯罪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3 16:01:41
如果和已经结婚的人发生关系(都是自愿的),丈夫或妻子可以告第三者吗?以什么罪名告呢?第三者这样的行为属于犯罪吗?
并不涉及军人,也没有结婚或以夫妻名义生活,也没有对夫妻另一方早成什么财产人身损害,只是单纯的发生过关系.

“第三者”也称为小三,在法律上没有明文定义,但一般指和具有法定婚姻对象,发生法定婚姻之外的第三方情侣。因男女自愿发生关系或同居,第三者一般不构成犯罪,如果双方以夫妻关系共同生活构成重婚罪的,由受害人起诉会追究其刑事责任。如果夫妻中的一方与他人通奸而导致离婚的,另一方为无过错方,可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法律依据:
  一、《婚姻法》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三)实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二、《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条规定:“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重婚罪的犯罪类型包括:
  1.与配偶登记结婚,与他人又登记结婚而重婚,也即两个法律婚的重婚。有配偶的人又与他人登记结婚,有重婚者欺骗婚姻登记机关而领取结婚证的,也有重婚者和登记机关工作人员互相串通作弊领取结婚证的;
  2.与原配偶登记结婚,与他人没有登记确以夫妻关系同居生活而重婚,此即为先法律婚后事实婚型;
  3.没有配偶,但明知对方有配偶而与已登记结婚或以夫妻关系同居而重婚

不属犯罪。只是两直之间发生的感情。属多情者。。
这种事很难说的清楚。
而伤害你的那位,对于他来说他反了你给定下的罪 就是 背叛罪。。
只针对个人

只是发生关系并不构成犯罪,但如果已经有了配偶的人又与他人结婚或与他人以夫妻的名义共同生活,那么就有可能构成重婚罪。

《刑法》规定:第三者与军人或者军人配偶同居,影响到军婚,则构成破坏军婚罪。
《婚姻法》、《刑法》规定,有了配偶者与他 人结婚或与他人以夫妻的名义共同生活,构成重婚罪。

第三者的行为如果对夫妇另一方造成损失(包括财产和人身),应当赔偿损失

让第三者来的更猛烈些吧
除非牵扯到财产 比如对方把夫妻共同财产给了第三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