急!!!!如果轻伤,对方不追究责任了,还要判刑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2 17:42:16
我一个妹夫在长途汽车上因为位子问题跟司机发生争执。司机的妻子咬他,司机拳头打他的鼻子。弟弟用手拨开司机的手时,打到那个人的眉毛上。眉毛上面出血。当时医生说是骨折,轻伤。当时派出所按一声的说法记录成轻伤,送到看守所了。受伤的人住几天的医院后花出来了。
对方已经出院正常工作。发生的医疗费1100元已经赔偿。对方向派出所保证不再追求责任了。

对方先打,而且弟弟的身上还有对方的牙齿印,鼻子也红肿。
请问是不是属于自我防卫?

如果公安机关没有将案件移送检查机关,并有检查机关提起追诉的话,则不需要负担刑事责任。刑事诉讼中,被害人不是原告,原告是检查机关。

看派出所是不是会因刑事法起诉你

只要他不起诉说你们蓄意伤人
那就属于民事案件
赔偿钱就可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