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被拘留的问题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4 09:14:31
徐律师您好:
我的姑父是从事奶制品行业的,他的一个客户的经理经常故意刁难的克扣他的账款。一次与我姑父一起给这个公司送货的人说要找人整治一下那个经理。我姑父也对那个经理有意见,就对那个人说:“我帮你找人!”结果就是那个人出钱,我姑父帮找的人!本来只想让那个打手打他几下就可以了,但是 那个打手却用了刀子划了那个经理的胳膊,导致经理住了一个星期的院。
现在的情形是雇人行凶的那个人潜逃在外,我姑父去自首说那件事情他参言了,在没有判刑的情况下已经在看守所呆了2个月了。徐律师,请您告诉我,我姑父会受到什么样的法律责任,他现在所受的惩罚是不是应该的,在不能探视他的情况下,我们该怎么办。谢谢!谢谢!

你这种属于你姑父涉嫌和他人共同构成故意伤害罪,属于故意犯罪。不过,轻重要看受伤情况,如果轻伤,法定刑三年以下。如果重伤,则三道十年。估计应该是轻伤。请个好律师介入提供法律帮助和辩护,争取从轻判处吧。
  第二百三十四条 【故意伤害罪】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故意伤害罪,是指故意非法损害他人身体健康的行为。司法实践中对本罪的认定和处罚应注意以下几个问题:1 行为人有非法故意损害他人身体健康的行为是构成本罪的关键。对此应注意以下两点:(1)伤害行为的非法性是构成本罪的前提。如果伤害行为是合法的,如正当防卫或者紧急避险过程中造成一定伤害的,则不构成犯罪;(2)本罪故意伤害的必须是他人的身体健康。自伤行为不能构成本罪,特殊情况下可能构成其他罪,如军人战时为逃避军事义务自伤身体的,应按照刑法第434条的规定,以战时自伤罪论处。

  2 构成本罪的伤害程度限于轻伤、重伤、伤害致死三种情况。轻伤以下的轻微伤和一般的殴打行为,不能构成本罪。至于重伤、轻伤、轻微伤区分的标准,应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联合发布的《人体重伤鉴定标准》和《人体轻伤鉴定标准(试行)》的规定为准。

  3 本罪主体的刑事责任年龄因伤害程度的不同而有不同的要求,致人重伤或者伤害致人死亡的,刑事责任年龄为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致人轻伤的,则须已满16周岁才能构成本罪。

  4 对于刑法明确规定以其他罪论处的故意伤害行为,应按照刑法有关条款定罪处罚,而不能以本罪论处。

  5 犯本罪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致人重伤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另外根据有关司法解释,犯本罪的可以附加剥夺政治权利。

  故意伤害罪的认定问题

  1 故意伤害罪和故意杀人罪主要在以下两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