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离婚,有以下情况,成年子女是否参与财产分割?恳请请专家解答,谢谢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6 00:29:50
父亲与继母离婚,我和妹妹已成年,分别26和24岁,现有幢房子是主要分割财产,请问该如何分割,听说成年子女是不参与夫妻离婚财产分割,但以下情况是否能够说明我们出资造了这个房子?我们是否参与分割?04年造房款构成:一,父亲与生母去世前,继母来之前就有的老房屋全部出售房款,生母去世,我和妹妹是继承人,是否说明我和妹妹参与出资造房?二,政府征收田地,父亲和妹妹名下田地各有赔偿,也用来造房子,是否说明妹妹出资造房?三,造房子期间我汇款过去用于造房,有汇款证明,是否能说明我出资造房?

最后,请问如果参与分割,我们该收集哪些证据?人证,物证都需要么?
继母与我们一起生活十五年,要分割的房子是三年前造的,我没有成家,在外地打工,妹妹已成家,但妹夫在外地打工,妹妹现在仍住在家里.补充问题,如果我们没有出资,象这种情况是否可参与分割?

首先要证明房子是否你父再婚前修造?如果是,而你父再婚不到八年,你继母是无权分房款的.如果是再婚后修造,但你父再婚不到八年,房产证上是你父的名字.你继母也无权分房款.最多会房款分为四份,她拿其中一份,这是出于人道方面法院会考虑到的.
6、一方婚前个人所有的财产,婚后由双方共同使用、经营、管理的,房屋和其他价值较大的生产资料经过8年,贵重的生活资料经过4年,可视为夫妻共同财产。
但是修正后的婚姻法没有采纳此意见,第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明确指出婚前财产为一方财产
并却《婚姻法解释一》十九条指出
第十九条 婚姻法第十八条规定为夫妻一方所有的财产,不因婚姻关系的延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所以说最主要的是要先证明房屋为你父的财产,不要先急着子女参与分割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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