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和公司解约的最新赔偿标准是什么?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9 09:32:53
天津市北辰区京津公路是市政府快速路系统工程,振华商场作为其西纵通道被拆除,因此员工和公司解约的最新赔偿标准是什么?

1、按照《劳动部关于印发<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的通知 》的规定,用人单位发生分立或合并后,分立或合并的用人单位可依据其实际情况与原用人单位的劳动者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变更原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是作为一个法人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是与老板或经营者个人建立劳动关系的。因此,投资人、经营者的变动不影响劳动合同的继续有效和履行。“单位合并”是指两个以上的单位变成了一个法人单位,比如合并、兼并等等,用人单位被其他单位兼并后,由兼并单位继续履行原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的劳动合同。
因此,如果你的公司与你在3月份续签了劳动合同,那么按照法律规定,可以由新的单位通过变更劳动合同的方式继续履行劳动合同。
2、如果在合并前,原单位要解除与你的劳动合同,或合并后,新单位要解除与你的劳动合同(工作年限是连续计算的),由于你已在原单位工作3年多,因此均可以主张4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理由是根据劳部发[1994]481号文件的规定,由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应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金,工作年限每满一年给予一个月的工资,工作年限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
3、另外,在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时,除可主张经济补偿金外,如劳动合同有关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应给予劳动者的赔偿的约定,还可额外要求赔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