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继承问题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3 11:41:01
老人有5个孩子,04年老伴去世后,一直与其中一个儿子一起生活在老人的房产中,06年老人瘫痪在床,经协商,继续由原先一起生活的儿子照顾,老人瘫痪前没有立遗嘱,请问老人逝世后房产应该如何继承?与老人生活在一起的儿子能否多分?能多分多少?

1.因为与老人生活在一起的儿子在老人生前尽了主要的赡养义务,所以是有权多分遗产的;
2.具体多分多少那就要视具体情况和看法院如何判决了,这事没有实际标准可依的.

没遗嘱,只好均分。。。

继承法第13条第3款
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具体能多分多少要看继承人之间的合意或者是法官视具体情况的酌情裁量,没有具体法定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