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财产归谁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07 11:45:32
我的房子刚买的 不过房产证是我妈妈的名字...
我想问 假如我们离婚之后 房子还归属与 我妈妈 或 我吗?
老婆会不会分我的财产? 懂法律的来~~~

是不是 我们夫妻根本就不存在有房子 只是暂住我妈妈的房子???

夫妻对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和支配权。
  夫妻共同财产的界定: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双方或一方所得的财产称为夫妻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和支配。夫妻共同财产主要包括下列财产:
  (一)夫妻双方或一方工资、奖金、津贴及其他工资性收入;
  (二)夫妻双方或一方生产、经营的收益所得;
  (三)夫妻双方或一方通过其知识产权获得的收益。是指夫妻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实际取得或者已经明确可以取得的财产性收益;
  (四)夫妻双方或一方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主要是指:
  (1)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益;
  (2)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
  (3)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养老保险金、破产安置补偿费。
  《婚姻法》(2001修正) 第十八条 【夫妻一方的财产】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如果房产登记的是您母亲的名字,那么该房产即为您母亲的个人财产,您和您的妻子无权在离婚时对该房产提出分割的请求。

如果您是用夫妻共同财产给您母亲购买房产,那么您的妻子可以要求返还其中一半的份额。



不动产的所有权人以产权登记证明为准,没有进行变更登记的话,该房产依然是你妈妈的财产

既然不是你的名,就不属于夫妻的共同财产,而不用分割

1.仅仅依照你现在所讲的情况的话,那房子的产权是你妈妈的,你们不享有房产的所有权,也就仅仅是暂住;
2.如果离婚时,对方有确切的证据能够证明房产的实际所有人是你的话,弄不好也是要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的.

你妈的房子,不是你们共同财产,你老婆分不到房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