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及劳动法的问题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2 01:56:35
在一个公司上了一年半的时间,被公司解雇了,工资850+50电话费+100元交通费+提成.一个月下来1800左右.请问公司应该如何补偿,具体计算的方法又是什么呢?非常感谢!

首先,想问你是否确定你属于法定的赔偿范围,因为并不是所有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都需要赔偿劳动者。
其次,假设你是需要赔偿的情形,那么根据《违反〈劳动法〉有关劳动合同规定的赔偿办法》第二条第三条的规定,用人单位违反规定或劳动合同的约定解除劳动合同的,造成劳动者工资收入损失的,按劳动者本人应得工资收入支付给劳动者,并加付应得工资收入25%的赔偿费用。
希望对你有帮助,祝你好运。

根据现行法律的规定,用人单位当方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因为你工作了一年半,那么应当支付两个月的工资作为经济补偿金。
如果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违法的,还应当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但是这个举证比较困难。

补充一下,刚我同事也被解雇,赔偿的的工资是基本工资,也就是说你大概能拿到1600

这个问题得看你合同是怎么写的了~如果没有合同,什么都白扯~

你没写你是那里人
广东有广东的工资支付条例,算赔偿就是按工资算的,有详细的工资构成,其他省份估计也有,所以你要说你是哪里人才好帮助你,劳动法规各个地方的规章太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