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赔偿。由于公司耽误了治疗,造成了其它损害,能否要求公司赔偿?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16 00:54:19
2005年10月,我父亲发生工伤(建筑工地)。右眼被伤,后公司没能积极配合治疗,导致右眼失明,左眼视力严重下降,去年经劳动部门鉴定为五级伤残。期间,所有医院作出的出院小结均鉴定为:未治愈,需进一歩治疗。现就工伤赔偿争议一案正在法院审理之中。
由于辗转多个医院治疗和长期服药,导致现右眼以下的面部经常胀痛,鼻梁胀痛,内脏受损,肝、心等器官常痉挛性疼痛,食欲不振,身体常感不适,无力、怕冷、怕热,抵抗力严重下降。常说感觉离大去不远了,现又无钱去医检查。
问:除了要求全部的一次性工伤赔偿、就业补助外,能否要求公司再支付身体损害赔偿和后继医疗费用。谢谢各位好心人帮助!
现已有市法律援助中心的律师代理我父亲的案件。我想问的是:除了已有的伤残等级鉴定结果外,还可不可以做身体伤情加重的医疗鉴定,并要求追加赔偿费用。

后续治疗费用,可按社保待遇来执行,身体损害,一般如无工作无关,只能是将有关费用按社保标准来报销。

后续治疗费也算的,请看最高院人身损害赔偿的解释!
但是你都在审理中了,还可以变更诉讼请求吗?
不过别担心,可以另外起诉的,只是又要拖时间而已。

具体问题可以请律师介入给争取更大的权益.

可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