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样算不算劳动欺诈?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6 20:18:37
本人现在就职于南京一家商场做网管一职,刚进去时和人事部门的经理,约定试用期工资为1100,而后我追问转正后工资待遇为多少,对方一直含糊其辞,我因为新进员工,不好过多追问,此事暂且就放下了,现在,马上就要三个月试用期满,我再咨询工资时,人事经理迟迟没有明确答复,在我的一再追问下,才和说出一个1300的标准,而后补充说还要等上级领导确定,批准方可。次日,又告知我转正工资为1200,我觉的很不能接受。同时,我打听到,人事还在不停的招网管,至此,我觉得之家商场是故意开低工资,让员工自行离职,再让新员工进来,重复以上的过程,来达到减少成本的目的,我想咨询一下,对于这样的行为,我有什么可以做,如果要加工资 要用什么样的理由 如果想投诉他们,又该如何去做

没办法的,你有签劳动合同的吗?
没有签就只能去劳动局投诉了

没办法 他们只要没有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就可以了

不属于劳动欺诈,你们公司不构成犯罪!
祝你好运! 没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