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约方的权利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2 19:54:57
合同违约一方(并非致使合同不能履行的违约),可否在其违约事实发生之后向对方主张权利?例如工程合同中,违约方调换了几乎所有承诺的主要工程人员,那么他还能否向工程项目的业主索赔?
实践中如果是不是并案审理?

违约如果未导致合同解除的,合同继续有效,你履行违约责任后,自然可以主张自己的权权利,如标的不同不能合并审理,参见民事诉讼法第五十三条。

具体问题说的不是很明白.可以当面咨询律师来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