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民事纠纷,急!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3 14:46:09
甲方父亲53岁,由于下楼时被一条板凳挡住路,由于天色已暗,经常在那里撞到板凳的他一生气,就提着板凳扔到了马路上。这时候乙方(22岁)就从店里跑出来大骂,并且对甲方女儿进行人生攻击,甲方母亲(47岁)听到这样的话就去阻止乙方继续乱骂,找乙方理论,由于过程中一生气抓住了乙方的衣服,但并没有要打架的意思,乙方就和甲方母亲扭打起来,经劝告而休战。这时乙方的丈夫(25岁左右)接到电话也跑下来,不分青红皂白就打了甲方父亲两拳,接着双方开始扭打,经旁人劝合而休战。这个时候甲方女儿听到了打骂声才从房门里出来,由于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就问乙方母亲怎么了,两问两声,乙方母亲根本不理睬,接着乙方跑过来对甲方女儿吐口水,进行人身攻击,连吐四次口水,甲方女儿一时生气,也抓着乙方开始扭打起来!扭打的时间不超过一分钟,就被双方母亲拉开。这时乙方和乙方母亲就开始用极不入耳的言语对甲方女儿进行人身攻击。两分钟过后乙方丈夫拉了乙方去报案。
乙方现在在假装生病住院。而甲方父亲也同样住在医院里。
而且乙方娘家的人有四男四女八个人已经跑到甲方单位对甲方进行人身攻击和打骂。
而且警察局的警官没有找甲方做笔录,但从言词中明显偏向乙方。
求助,这样的人事纠纷,甲方应该怎么处理比较合适?

我认为双方都有过错,建议:和解。
如果不和解的话
首先,警察程序上不正确,应当也对甲方进行询问
关于纠纷方面,可以去法院诉讼,但是法院也会先调解,调解不成的才审判,不过这种纠纷不好打,律师也头疼的。

大家都觉得自己有理,干脆就去法院,反正最后一定是调解,不会怎么样的.好象民事调解现在不用对簿公堂,去警察局问问

最好的还是和解好

不过总的看来我不觉得双方产生的争执派出所会很好的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