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关于晚婚的婚假是怎样规定的?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4 20:25:47

《四川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实行晚婚的,除国家规定的婚假外增加婚假20天。

根据原国家劳动总局、财政部《关于国营企业职工请婚丧假和路程假问题的规定》(1980年2月20日发布)规定,国有企业职工本人结婚时,企业应该根据具体情况,酌情给予1~3天的婚假,以及根据实际需要,另外给予职工路程假。在职工休婚假和路程假期间,企业应该照发工资。但目前国家还没有对非国有企业职工婚假做出具体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