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体所有的土地如何转为个人所有?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3 03:22:35
情况是这样的, 我们家用亲戚的地建了一座房子, 房子建好了, 现在希望能把土地使用权转移到我们家长姓名上.
1 该土地是自留地, 为荒地, 集体所有
2 该土地的所有人是我亲戚的名字
3 房子已经建好, 其它各种手续齐全

我听到的一个方法是, 先去国土部门, 把土地所有权转为国有, 然后再从国土部门把这块地买出来, 这是可行的方法吗? 或者应采取其它的程序?

你说的这个情况比较复杂,我在国土资源部门工作了很多年,仍然没有对该问题形成较为妥善的解决思路。分析给你听:

一、集体荒地。当荒地上建盖了房屋后变成集体建设用地,称为宅基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建盖宅基地必须办理申请手续,国土资源部门称为“农村农民个人建房用地申报”,由申请人向当地国土资源所申请办理(涉及耕地的办理起来更加复杂,你这里是荒地就不说了)。
二、农村宅基地。根据我国现行法律,农村一户只能有一处宅基地,因此如果你家亲戚已经拥有宅基地,就不能再申请建盖。(除非以危房、分家等为理由)
三、转让。集体土地的转让是有限制的,一般只能转让给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兴办乡镇企业等。你家现在的房子是你亲戚的名字,土地证是集体土地使用证,属于不能自由转让之列。
四、购买。如果你家是城镇居民(看你说的应该是吧?),根据现行法律是不能在农村购置居住用地的,换句话说,你家现在是违法用地……^^

不要慌,继续:我国法律的种种限制,导致了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不能进入市场自由流通,不符合土地利用的宗旨,因此近年来部分省份开始针对这一现象出台地方性政策,比如广东省出台了《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流转管理办法》。

所以解决的办法如下:
一、看你在哪个省?该省有否相关政策?有的话按政策执行即可。
二、如果没有(法律滞后的省份太多了,比如我所在的这个省……555)你听说的办法可以这样,把土地征为国有,再以小宗地出让的形式让给你家,就可以办理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了。但是这个办法的弊病也不少:国土部门征收集体土地不可能是几十几百平方米,涉及城镇分批次土地征收、征地补偿安置、新增建设用地收储、小宗地出让等等,而且住宅用地一般只能成片出让给开发商进行商品房开发,采用招拍挂方式,因此就算到了国土部门手里经过那么多程序之后你又怎么能保证你家一定能买到呢?……涉及的问题属于专业领域很复杂不累述。总之不建议采用该方法,或者说对于你家这种情况,该办法基本行不通。
三、最好的也是最后的办法:不管它。……没有土地使用权证并不影响你的居住,只要不发生转让、国家征收等问题,也不会带来任何麻烦,这也是没有办法的办法,因为硬要办的话遇到的法律障碍实在太多了。
最后会遇到清理违法用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