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当房子不能公证时应怎样立遗嘱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9/21 20:20:32
老人有一套单位房子,现在拆迁,没有房证,公证处不给公证,老人想代书立遗嘱,应怎样立才合法

代书遗嘱不需要公证,且同样有法律效力
其它几种遗嘱形式也是一样

继承法第十七条
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关办理。
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
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注明年、月、日,并由代书人、其他见证人和遗嘱人签名。
以录音形式立的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
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解除后,遗嘱人能够用书面或者录音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

继承法第十八条
下列人员不能作为遗嘱见证人:
(一)无行为能力人、限制行为能力人;
(二)继承人、受遗赠人;
(三)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

简单 只要写明老人死后所有财产都归某某人所有就行了。

但是在单位房子在没有拆迁前死亡 房子就拿不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