寻求一个法律问题.!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1 15:56:29
四年前我砍了一个人.我也被公安机关处理过.也追究了我的刑事责任.
今天被我砍过的哪个人喊了一群人.把我强行拉走.还敲诈了我2000元.
这样的情况下:他们算不算绑架勒索.?

我知道他们的行为是犯罪,但是具体是什么我不太清楚。如果是把你强行带走,不给钱不放任的话就是绑架勒索

构成绑架罪。

他已经够成了绑架罪了,你最好报警,并且保留好证据!!!!

在司法实践中,以索债为目的之绑架案件,有些是债权人亲自实施绑架、拘禁人质行为;有些是雇人讨债,至于受雇人采用何种方法讨债,债仅人并不过问。有的是动用各种关系,如通过公检法司、警力等采取拘留、扣押以索取债番。那么,对凡是以讨债为目的之绑架是否一律定为非法拘禁罪呢?下面举两个案例以说明。案例1,湖北省某县农民个体户刘某借另一个体户张某1万元,并打有借条。双方各执一份。因为刘某经营有道,赚了些钱,存入银行。但对张某的欠账与利息却想此赖掉。张某多次登门讨索未果。后张某请了几个身强体壮的人,将刘某用刀子劫持到离家较远的一个池塘边,刘某一看形势不对,答应还钱,并且同意还5万元,即通知家人取钱,三天之后还给张某。经法院查证,刘某借款1万元另加上利息合计达2万元左右。请问此案如何定性?案例2,罗某从被千许某处借款6万元未还,发生纠纷,许见索债未果遂起绑架人质之心,便雇车到罗某住处,见其不在,便将其家保姆携其姐出生仅六个月的男婴骗上汽车,拉回原籍,走前留下纸条开价15万元赎人,此案如何定性?对于第2个案例,有人认为,行为人并非仅仅是索要债务,主观上还是有勒索他人财物的目的。对此不能仅以非法拘禁定罪,属于想象竞合犯,应以绑架勒索罪论处。两案相比,有相似之处,也有相异之处。相异之处表现在,前案中的张某在他人交出5万元以前,只是拿着刀领着人对他人进行劫持,从主观方面来看,无法判断其是为了绑架他人进行索债,还是对他人进行勒索。从前后的表现来看,他收取了除本人本金与利息以外更多的钱财,后案中的许某勒索他人钱财之意图十分明显,在非法拘禁他人之前就开出了15万,远远超过本人的本金与利息之和。案一如何定性,讨论十分热烈。被告辩护人与公诉方各执一词,一方认为是非法拘禁罪,另一方主张定绑架罪。两案相同之处,表现在都有犯罪人被被害人之间都存在有合法的债权、债务关系,而且犯罪人的取财数额都超过了实际享有的债权数额。而且采用的手段都属于绑架性质,此二案须如何定性呢?
本人认为,对于案二,有人主张按想像竞合犯罪来解决这个问题,犯罪行为人由索债为目的转化为勒索为目的,这种犯罪目的的转化已经成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