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样的遗嘱有效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09 04:10:40
你好:
我妈妈去年处了肺癌,可能过不了今年,而她这几年留有一万元的存款,现在她想把这些钱分给我和我弟弟。
我妈妈与原来的老公在2002年的时候就离婚了,我跟了我妈妈,我弟弟跟着我爸爸。在我妈妈生病中间我弟弟总共看我妈妈才两三次,电话也没有打给她,而她现在想把她的钱分给我们俩。一万元中,其中她想等她去了之后,想安葬在原来的那个家庭,其中分4000元给她原配老公全全负责她的后事,她又想埋葬在现在的这个家庭这边,如果埋在这边的话那4000元是归于我,另外还有六千。而这六千元她原来意思是:我与我弟一人一半,而我不同意,因为在妈妈生病期间,我弟弟根本没有做到孝道,因此我不同意她的这种分法,她说让干脆由我负责。我的想法就是我五千,我老弟一千。但是她以前与她原来的老公提过这六千中我和我弟一人一半,而我现在是按我的想法分得这个财产。但是我妈妈又没有立遗嘱,现在我想让我妈妈还在清楚的时候立一份自书遗嘱,就是说这些钱可以由我支配,我只分给我弟弟一千元。其于的都归我。上面有她的签名,而没有公证人,我想请问一下她如果立下一份这样的遗嘱有效吗?我也是为了防止以后我与我弟弟有什么冲突,如果有遗嘱的话就好分配些/

自书遗嘱是有法律效力的
如果由别人代写遗嘱然后由妈妈签字,则变为代书遗嘱,同样有法律效力,但必须要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必须是与遗产继承人无利害关系的人)

继承法第17条第2款: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
第3款: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1人代书,注明年、月、日,并由代书人、其他见证人和遗嘱人签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