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的历史文化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9/23 05:07:36
中山的历史文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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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里面是中山历史网.

  中山民性爱国爱乡,勤劳敦厚;富进取精神,为了谋生不惜背井离乡、远涉重洋艰苦创业;办事灵活求实,头脑敏锐,较少保守思想,力求创新;民风平和有礼,与人为善,团结互助,崇尚正义,惟富有者多豪奢、爱面子、讲排场、慕虚荣。

  根据中山人的民性民风,人民政府曾在80年代拟定“团结、爱国、求实、创新”为中山人精神。

  乡土旧习与陋习

  中山部分地区长期以来因袭一些传统的旧习甚至陋习。这些旧习俗自民国时期以来已逐渐为人们所摒弃;而其中有的是陋习,与现行的法律和法规相违背,解放后已被人民政府明令禁止。

  不落家

  中山北半部接近顺德的小榄、古镇、东凤、南头等地,历史上曾有过“不落家”的风俗。这种习俗是新娘出嫁后名义上是夫家的人,但从回门之日起仍在娘家居住,只有逢年过节或在丈夫、翁姑生日时才返夫家一日一夜或半日不宿,一直到怀孕后或结婚满三年才正式到夫家长住,称“落家”。

  自梳女

  解放前,小榄、古镇、东凤、南头、黄圃等经济作物地区受邻县顺德的影响,部分乡村妇女也有终身不嫁的习俗。由于这一地区的农业以桑蚕为主,妇女都是主要劳动力,收入并不少于男性,所以才有终身不嫁的习俗。当某姑娘立下决心不嫁时便择定吉日,宴请亲友,并拜神发誓,表态“梳起”。她们保留长辫,尊称姑婆,俗称自梳女。自梳女可选择志趣相投的(亦是自梳女)结为“金兰”,甚至另辟一居所聚居,生活上互相提携,这种房子称为“姑婆屋”。自梳女可收养嗣女,承继产业,嗣女及长也要“梳起”,如此代代相传,但长幼之间全无血缘关系。解放后,自梳女的习俗已逐渐绝迹。

  娘子出家

  解放前,小榄、古镇等地曾盛行已婚妇人以“不落家”为名,逃避夫妻生活而外出当佣工,过独身生活,但名义上仍保留原来的婚姻关系。这些妇人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