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劳动法计,企业拖欠工人工资(补助和奖金)半年,问其索要而被解雇能有什么补偿吗?能有那些方便的补偿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5 14:10:13
本人在一家灯饰公司工作(技术工)近七年,一直未签劳动合同,但在职近一年公司以地方最低的底薪为本人买了社保,现因老板拖欠半年的计件奖金和补助(因我工资是底薪+加班费+补助+计件提成,工资的前两项是正常发放,后两项以前也是每月由老板娘发,但半年前老板娘以忙或暂时手头紧张过两个月一起给,不会少你一分钱等藉口拖欠至今)八月底要钱急用,多问了几次索要而被解雇。请问按劳动法能得到补偿吗?能得到哪些方面的补偿?
因为八月份下旬公司说等做完手头事情到九月份重新签合同,派工,谁知到了九月份既不派工也不谈合同的事,到是一味儿崔我做事,我书面报告,口头报告告知.就是无声拖延.之前欠的补助和奖金也不准提及,到9月7号在直接上司的要求下交清楚了工作用品.也不结帐给我,问及总是说不会少我一分钱,但问到什么时候总是一次再一次地拖.请大家帮我想想办法能有什么法子快一点拿到钱,拖那么长时间不给钱法律上有没有误工费这一说法.谢谢大家

1、按目前的规定,无理拖欠工资的除立即支付外,还要加付拖欠额25%的经济补偿。注意是无理拖欠,如果确实是企业经济困难,可以不加25%。
2、你已经被解雇,如果是无理解雇,你还有权要求按工作年限每工作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不足半年按半个月,超过半年按一个月。另外,由于企业没给你补偿金,还可以加50%额外经济补偿金。
3、由于企业没有提前一个月通知你解除合同,还要支付你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代通知金——但如果企业是以劳动法25条为由解雇,就没有代通知金了

可以索赔,要求补发工资,并要求公司支付经济补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