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甘肃省公务员考试考不考公共基础知识?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6 11:29:44

笔试科目为:《申论》和《行政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报考法院、检察院、监狱劳教系统的加试《法律基础知识》;报考地税系统的加试《税收基础知识》;报考公安系统的加试《公安基础知识》。各科成绩实行百分制。

甘肃省2007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

经研究决定,全省2007年考试录用公务员2088名(其中,公安机关700名,见《2007年甘肃省公安机关招考录用人民警察工作公告》)。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考对象
2007年普通高等院校应届大专以上毕业生(定向培养、委托培养生除外)和其他已经取得大专以上学历的社会人员。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18周岁以上(1989年8月31日以前出生)、35周岁以下(1972年8月31日以后出生);
(3)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4)具有良好的品行;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和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7)具备省公务员主管部门规定的拟任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招考职位明确要求有基层工作经历的,报考者必须具备相应的基层工作经历。基层工作经历,是指在县、区及其以下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社团组织,和各类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单位及农村工作的经历。自谋职业、个体经营的人员,也可视为具有基层工作经历。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 2005年、2006年招考公务员时被认定实施了考试作弊行为的人员,以及具有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名。
三、组织报名
1、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报名时间:2007年9月1日至3日。每天报名时间9:00至17:00,省、市(州)考录办同时分别组织报名。全省共设12个报名点,省直单位、垂直管理系统(药监、技术监督、地税、监狱劳教)和公安交警系统报名点设在兰州市七里河体育场北大门篮球馆(兰州市七里河区安西路59 号)。有招考计划的市、州报名点设在市(州)政府所在城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