缓刑考验期从法院判决书生效之日起计算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6 19:10:44
缓刑考验期从法院判决书生效之日起计算吗?
在押人员收到缓刑执行通知书当天,就是考验期间开始吗?在看守所收到缓刑执行通知书后,规定在多少时间内必须释放呢?

  我国《刑法》规定,缓刑考验期限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判决确定之日是指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如果提出上诉或者抗诉后,经二审维持原判的,则应从二审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需要在缓刑考验期限内进行考察,判决前先行羁押的日期,不予折抵缓刑考验期。如果一审宣判后,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仍在押的,可先作出变更强制措施的决定,改为监视居住或者取保候审,待判决生效后再依法交付考察。

刑法第73条规定:缓刑考验期限,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
也就是说判决书中会明确缓刑考验期的起始日期,按判决执行就是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