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共同财产处理??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7 07:34:03
老公要把财产给外面私生的小孩 我不同意 当然他有权自由处理自己的 那一半财产 问题是
1:在未离婚或一方死亡的情况下 可以分财产吗
2:在没遗嘱的情况下夫妻一方死了 是不是死了的那一方财产归活着的 那个
3:在没离婚的情况下 一方在死前 留下遗嘱财产给私生小孩是否有效
4:第3者有权分的 我们夫妻的共同财产的 一部份吗?

1.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财产是属于共有的,没有存在份额之分,如果你的丈夫名义上说是处分属于他自己的份额,实际上侵害的是夫妻共同财产,该处分行为可以撤销。
2、很显然,外面私生子不属于婚生子女,但是和婚生子女在法律上的地位是相同的,如果你的丈夫死亡,那么作为私生子实际上也是有权继承你丈夫的那部分财产的,如果你的公婆还在世的,他们也有权继承。
3、将遗嘱处分给私生子在法律上是没有问题的,因为私生子也是你丈夫的孩子,该遗嘱部存在违背公序良俗的问题,是合法有效的。
4、第三者无权分取夫妻共同财产。如果第三人和你的丈夫你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你还可以起诉对方重婚,追究她的刑事责任。

浙江东辰律师事务所01号咨询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