错误拘留的能否获得国家赔偿金?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17 03:15:06
错误拘留的能否获得国家赔偿金?依据为何?

国家赔偿法第三十条规定,“对于因错误刑事拘留,并造成受害人名誉权、荣誉权损害的,侵权机关应当在侵权行为影响的范围内,为受害人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

这是不是表明错拘的,不能获得赔偿金,只能得到道歉等方式的赔偿?

国家赔偿法第三十条规定:赔偿义务机关对依法确认有本法第三条第(一)、(二)项、第十五条第(一)、(二)、(三)项规定的情形之一,并造成受害人名誉权、荣誉权损害的,应当在侵权行为影响的范围内,为受害人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
这里并不是单指错误拘留的,还包括错误逮捕和判刑的。
这一法条是指错误拘留、逮捕和判刑的行为或事实如果造成受害人名誉权、荣誉权损害的,应当在侵权行为影响的范围内,为受害人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并非指不用支付赔偿金。
国家赔偿法第二十六条明确规定:侵犯公民人身自由的,每日的赔偿金按照国家上年度职工日平均工资计算。

  公民被错误拘留,受害人可以申请国家赔偿,每日赔偿金按照国家上年度职工日平均工资计算。

  《国家赔偿法》
  第三条
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行政职权时有下列侵犯人身权情形之一的,受害人有取得赔偿的权利:

  (一)违法拘留或者违法采取限制公民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的;
  第十七条
行使侦查、检察、审判职权的机关以及看守所、监狱管理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职权时有下列侵犯人身权情形之一的,受害人有取得赔偿的权利:

  (一)违反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对公民采取拘留措施的,或者依照刑事诉讼法规定的条件和程序对公民采取拘留措施,但是拘留时间超过刑事诉讼法规定的时限,其后决定撤销案件、不起诉或者判决宣告无罪终止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三十三条
侵犯公民人身自由的,每日赔偿金按照国家上年度职工日平均工资计算。

如果要是按照正规的法律的话,是可以得到适当的补贴的,不过不会很多,最多就100块钱到200块钱左右。并且要公开道歉,恢复名誉的。
如果派出所想私了的话就会多一点钱,给个500左右吧。
但是私了的话是不会恢复名誉和道歉的,只是私底下跟你道个歉就完了。

没有造成轻微伤害够拘留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