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虚假广告购买了物品,发现名不附实,可以向生产商提起侵权诉讼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6 07:11:08
我的朋友看电视购物中有一种摔不坏的手机,而且信号号,带电时间长,于是买了,但是信号一直不是很好,带电时间也很短(短于一般手机),而且买来的第五日不慎掉在地上,摔坏了外体,现在想退货但是销售商说按照三包条款属于人为因素不给退,可以起诉要求维护消费者权益吗
如果广告是真实的宣传,那该手机应当不会被摔坏(被砸、汽车碾都没有事),现在简单一摔就坏了,我考虑是否可以走虚假广告这一条途径,要求退货

虚假广告的话,应当不是违约吧,因为广告只能被视为要约邀请,不是要约,这一点他们肯定会说的。这明显就是侵犯消费者权益的,因为生产商和销售商都不在本地,所以还要考虑管辖问题,不能因为这一点事付出太多的诉讼成本,诉讼请求也不涉及赔偿,就是要求退货,停止播放虚假广告的侵害,赔礼道歉

这个情况一般打不赢.

1:他们说你人为损坏是正确的.

2:信号好坏这个是个人判断,很难做为一个证据(除非质量实在太差,跟价格实在不符,这个才行) 要不315也帮不了你的.

3:可起诉 赢面很小. 再说电视购物的,都是有一定经验跟法律基础,很难搞倒他们

首先,就是起诉,也只能告违约。你人身没有受到损害,不是加害给付,不存在违约和侵权的竞合。总之,你就告违约,虚假广告欺骗消费者,要求双倍赔偿。
当然一般都是先找消协调解,调不成再起诉。先搞清楚那个公司的注册地,然后找到所在地的消协分会,写一封投诉信交上去。留下联系地址,等着消协通知你去调解。一般是消协和商家先商量要他们交个底,然后再和你沟通,问你想怎么办,如果两边钱数差的不多,一调就成了。不过要小心,消协有时候会偏向商家,你要准备好证据,义正言辞的表达自己的主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