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纳在试用期没人交接是否可以离职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0 09:18:44
我在一家网络公司担任出纳,试用期为三个月,现已上班两个月,我认为该公司不合适自己,所以辞职,但公司人事那边并没有招新的出纳回来交接工作,也不给我办理离职手续,在没有人与我交接的情况下,我是否可以离职?是否可以拿回应得的工资?我的辞职是否为合法的???

出纳在试用期没人交接是不可以离职的,用人单位可以要求劳动者办理完交接手续以后,再离职。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五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
  
  辞职的流程是:
  1、员工原则上应提前30天将书面《辞职报告》交到人事行政部 ,并领取离职手续表。人事行政部对离职员工进行离职面谈, 了解其离职原因并做记录。
  2、按照离职手续表办理相关手续:
  (1)、离职员工将离职手续表交部门负责人签字。部门主管以上岗位需经总经理签字。 (2)、由离职员工所在部门的助理向离职员工收回工作证,员工手册 ,工作服 ,办公用品,确认上交无误后由助理签字确认 .
  (3)、由财务部检查离职员工与公司在财务上是否有拖欠(包括所借款项 ,出差报销 ),如有拖欠当场清还,无拖欠则由财务部在离职手续表上签字确认。
  (4)、离职员工在得到离职手续表上所有需要的签名后,人事行政部向员工出具"关于与XX解除劳动合同的决定"。
  (5)、人事行政部安排人员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终止、解除劳动关系备案手续;凭备案审核意见,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中止职工社会保险关系;同时封存离职员工的公积金。如离职员工需要转移公积金则由人事行政部根据其所提供的新账户进行转移 ,如需取出则由员工自行办理。
  (6)、人事行政部在职工解除劳动关系之日起30日内,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失业保险待遇审核手续。
  (7)、人事行政部将离职员工的档案重新归档,同时结清工资。

会计交接是会计法规规定的事项
必须交接并有监交人
但如果是单位原因没有接交人
根据劳动法只要提前30天呈交辞职报告即可离职
但单位通知有接交人可以再来补办交接
手中的账本和其他资料可以列清单交给你主管或老板

劳动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