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公司的土地要摊销么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8 13:36:51
土地是2006年12月份买的,房产开发公司是2007年2月份成立的,账本是2007年7月份开始建的,关于土地的分录相关应该怎么做啊?,请各位不吝赐教,万分感谢!

土地看用途,如果是公司自己使用的,计入无形资产,如果是用于开发房产销售的,计入开发成本。

按规定,公司应当在成立后15日内建账.
土地在未开发前记入无形资产,按月摊销,等正式开发的当月转入开发成本.分录--借:无形资产--土地使用权, 贷:银行存款.
摊销时--借:管理费用--土地摊销, 贷:无形资产--土地使用权.
开发时--借:开发成本--土地征用及拆迁补偿费, 贷:无形资产.

已建设的部分计入房屋成本.
未建设的部分,按50年进行摊销,如以后建设时,将摊余价值转入房屋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