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房未到期退房的问题?谢谢!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4 22:54:51
您好!我合租了一个房子。现在我刚刚住一个月,想搬走。但是我已经交了3个月的房租,协议是签的6个月的。请问我要搬走的代价是什么?谢谢!

附:合住的人不好,有洁癖,关系不融洽。
答应给我的东西都一个月了也没给。

谢谢!
1、协议上没有说违约金的事情。

2、我是与先来的合租人签的协议。

3、先来的合租人是房主的一个亲戚。

谢谢!

要看你跟房东的合同是怎么签的。
合住的人虽然有洁癖,但不能成为你无法继续租房的正当理由,除非他本人同意为此而补偿你。
一般的租房合同,大都有违约责任,通常情况下,这个违约责任是以押金的方式实现的。
违约责任在一方出现时,就要给无责任一方以补偿。所以,你要搬走的代价,可以视与房东的关系而定,因为虽然它具有法律效力,但不至于诉诸法律,所以,是可以谈的。

我个人的感觉是,如果没有违约责任,也就是说,当时入住时没有交押金的话,你可以与房东协商退还一个月的房租,而用另一个月的房租做补偿。如果有押金,而且比较多的话,最好是牺牲这两个月的房租,把押金讨回来。

总之,这件事的不确定性很多,如果你很有个人魅力,能够说服房东,估计结果是皆大欢喜;可如果你们关系不好,非要闹的话,恐怕你捞不到什么好。

LZ还是三思~~

服了你了。。。。我还没回答完,你就补充情况了。。。。

那就尽量软解决,毕竟几百块钱的房租如果上法庭,恐怕两边都占不到便宜。你还是先婉转些和房东交涉吧,应该不会有什么太坏的结果,毕竟一个人要是有钱,他也不会去租房子,这个,希望他能理解~

那按照这种情况,就是说,你与二房东的关系其实不好。但你并没有实质性的错误,纯粹是私人好恶方面的不愉快。和他谈谈,总要谈的。少说些对对方的评价,多说点一个月来的租房体会,和自己要搬出的迫不得已,希望他能理解。另外,他答应给你东西,没给你,现在不能成为你要挟他的资本。2个人,3个菜,几瓶酒,基本可以搞定。你和他本就不算熟人,何况跟自己的钱又没仇,没必要撕破脸皮。

实在走不通,又怄气的话,不妨找人来点歪的。但现在还远没到那么紧张的时候~~~

根据你上述情况,本人认为没有必要以法律的角度来分析了.因为这点事儿不至于走法律途径.
如果你现在马上要搬走,你可以跟与你签协议的人协商,给他一点你们双方都能接受的补偿.如果他坚决不给你退房租,那只有两个办法.一个是你放弃剩余房租钱,二是你转租出去.越快租出去损失越小.(你也可以略微租的便宜一点,这样如果你能早租出去几天那钱数也差不多了.再一个可以把这块烫手的山芋早点脱手.也就不用烦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