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停薪留职后不给安排职位是否合法?该怎么办?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6 11:17:23
停薪留职期间按规定交纳费用,两年后期满申请复职,学校以无空缺职位推脱了八年,至今未给答复。我该怎么办?

根据你的叙述,我们回答是:

所谓停薪留职,是指企业富余的固定职工,保留其身份,离开单位,从事政策上允许的个体经营。
停薪留职是80年代初的事物停薪留职的时间一般不超过二年。停薪留职期间,不升级,不享受各种津贴、补贴和劳保福利待遇;因病、残而基本丧失劳动能力的,可按退职办法处理。
停薪留职人员在从事其他收入的工作时,原则上应按月向原单位缴纳劳动保险金,其数额不低于本人原工资的20%。
停薪留职期间计算工龄。
但是,在实际操作中,各单位要求停薪留职所缴纳的劳保基金都不尽相同,比例从25%—50%不等。因此,你最好到当地劳动管理部门去咨询一下。

既然当初选择停薪留职,单位没有义务为你保留职位八年.
建议你继续停薪留职,直至退休

你最好找乡镇中心校或县教育局领导,说明情况,可调你到另一学校任职,也可调出你校另一位教师,腾出位子让你复职

你所提出要申请复职的要求存在很大难度,原因在于政策变动(各地不同)。现在即使是公办学校,老师也不是铁饭碗,学校老师的数量是有编制要求的,都会签订工作合同,近似于企业,若不合格即使是在岗位上的老师,学校也有解聘的权利。
学校以没有空缺职位为理由,以现在的政策是有道理的。
建议:1、可以要求政策变动前的适当的补偿;
2、另谋出路。(很难想象,家长会放心将孩子交给一个离职10年的人;既然当时选择离开,就应该承担现在的情况,而且行行出状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