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书》示范文本的通知(建建[2000]第185号)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2 19:38:55
关于印发《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书》(示范文本)的通知
建建[2000]185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建委(建设厅)、工商行政管理局,计划单列市建委(建设局)、工商行政管理局,国务院有关部门:
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的有关规定,我们对1999年12月24日印发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 》附件3《工程质量保修书》进行了修订,并将修订后的《工程质量保修书》更名为《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书》。现将《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书》(示范文本)印发给你们,请与《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一并推行。
附件:《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书》(示范文本)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
二○○○年八月二十二日
附件:
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书 (示范文本)
发包人(全称):————————————————
承包人(全称):————————————————
发包人、承包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经协商一致,对(工程全称)签定工程质量保修书。
一、工程质量保修范围和内容
承包人在质量保修期内,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管理规定和双方约定,承担本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质量保修范围包括地基基础工程、主体结构工程,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供热与供冷系统,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以及双方约定的其他项目。具体保修的内容,双方约定如下:——————————————————————————————————————————————————————————————。
二、质量保修期
双方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约定本工程的质量保修期如下: ⒈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合理使用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