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了别人丢失的东西应当还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15 02:48:54
在校园里发现了我丢失的自行车怎么办啊,请大侠指教

如果出于个人利益 你可以不还 出于道德 你自己考虑了

如果明知是赃物而购买的,就必须归还。如果是善意的购买,可以不归还。
不过一般都是明知,因为赃车售价很便宜而且没发票,买的人不可能不知道那是赃车。
如果对方抵赖你就让他把购车发票拿出来。正规商店买二手车都会有发票的。

引用楼上的"根据新出台的物权法,遗失物主人在两年除斥期间内享有无限的追索权,如果对方从非正规途径购得赃物,可以不必向对对方支付任何费用即可主张取回"---楼上的说非正规途径主要指交易市场.如果对方拿不出交易市场开出的正规发票.就可以取回.
你应该先去学校派出所报案

你好,根据新出台的物权法,遗失物主人在两年除斥期间内享有无限的追索权,如果对方从非正规途径购得赃物,可以不必向对对方支付任何费用即可主张取回

要还就别去买 逻辑错误 既然发现了就应该早他要回来 他属于销赃

拥有自行车的所有权不因自行车被盗而消灭.从小偷处购入的,无论是善意还是恶意,均有返还原物的的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