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陪尝问题,请求帮助。急!!!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3 16:43:21
我家的橱柜装修包给一位工头,工头请了二位工人来施工,之间都没有签合同,工人也没买保险.前些时间其中的一位工人说肚子受伤了(三天时间他没来上班,问另一位工人才知的,我并不知当时是不是在施工其间受的伤,不过另人工人是他老乡,或许能证明),在医院治疗.过了二周,他家人说他在医院不治身亡。后来死者家属让我给他写了个证明,说工人(死者)于某天到某天在我家干过活。请问各位朋友,在这起事故中我应负多大的责任,工头应负多大的责任?谢谢!
首先感谢二位及时给我的解答!
我的房子是深圳的私人集资房,不是合法的商品房,在房子的律师公证书上写的是我爸的名字,上次给死者家属的证明上签的是我的名字。这是否对我这方有利?现死者家属要求去当地居委会的民事调解处去调解,请问去了妥不妥?比如:他要求陪20W,我不服,弄成要我去上诉了?
这事如果是有连带赔偿责任,大约要陪多少钱?
期盼各位的解答,谢谢!

首先可以肯定的是,与你没有任何关系!因为你与工人直接没有任何合同关系!

具体工头负多大责任,要看死者的死与工头的关系有多大了!

先拒赔!有工头负责!不过还是搞不清楚死亡与装修是否有直接的关系!这是要害问题。

顾主肯定有责任,应该是连带赔偿责任.死者家属可对工头要求赔偿,但当工头无赔偿能力时,你会要承担责任.家属打官司时,可把你作为第二被告.
若工头有钱赔那你就好办了.若工头没钱赔,你的赔偿就多了,一般赔偿在20~30万.要求死者家属提供死亡的原因是由于跟你装修房子引起的证据,这一点重要.一定要有医院的证明是何原因死亡等等.调解要你赔,你不认可,调解则不成功那就是死者家属上述法院,不会让你去上诉的.你的关键是在工头身上.反正这个人的死亡也只有你们三方:你,工头,死者本人要负责.
至于签字证明那关系不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