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我的一份房屋预售协议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9 09:08:50
先谢谢大家了。
我女朋友家中于05年3月买了一套100多平(到现在地基还没有打)的房子,由于开发商之一的一个人是我老丈人的徒弟,所以,女友的家人特别相信。
她家里是借钱一次性付清的,我和女友在外打工三多,几乎把一半的积蓄都用来还账了。最近认识了一个律师,和律师谈了这件事。律师朋友看了我的协议后,告诉我,因为开发商没有预售证,所以协议是无效的。
所以,现在我想请教各位专业人事,如果协议无效。我该怎样去索取我的损失?(因为现在的房价飞涨,原来的钱现在只能买半套房子。)
如果协议无效,我还有没有可能追回这笔钱?
三,最坏的打算如果协议无效,是否可以控告对方欺诈?

真的是挺郁闷的,出来打工,省衣节食。明年就要结婚了,女友家还是在下雨就漏的破屋里。。。。。。。唉。。。。。

你好,通常而言,商品方预售许可证是签定房屋买卖合同的必要前提。但地方上很多单位都是先预售,再补全证件,不知道你的是不是这种情况。
如果你确定对方不会再继续建房,那么首先你的房款和利息是可以要回来的,合同无效不会妨碍你的房款追回。
其次,你可以请求对方支付你因为对方的缔约过失责任或诈骗给你带来的损失。
但,首先保证,对方没有携款潜逃,要起诉他的话抓紧向法院请求财产保全,冻结他的帐户。这是最起码的工作。
总之,你的房款追回没有问题,损失从法律上讲也可以要回一部分,但对于这种案件,不要想的太完美。

如果协议无效,你已经支付的房款可以要求其返还。同时你可以要求其承担由此给你造成的损失。但是这些都可能要通过司法途径解决了。

可以控告对方欺诈,但是执行起来就有点麻凡了。首先你得确定他有偿还能力,如果要有的话,你就的尽快去报案了,因为被骗的人未必就你一个,不请求权利即视为放弃权利。你要快点行使自己的权利,可是有诉讼实效的。